
5月29日下午,社会组织党建指导员周成胜莅临我院培训指导党建工作,学院党委委员及两个支部党员代表参加了培训。
周指导首先对我院的党建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虽然我们是民办院校,但是同样承担着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任。社会组织党建办就是推动党的工作有效覆盖,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学院党委要根据学院工作实际出发,找准党组织开展工作、发挥作用的着力点,使党的工作在学院发展中到达保证政治方向、凝聚师生员工、推动学校发展、引领校园文化、加强自身建设的目标。
周指导强调旗帜鲜明讲政治的“六必须”,一是必须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动摇;二是必须始终坚持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义思想摆到突出位置;三是必须始终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四是必须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五是必须切实增强社会组织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六是必须切实提高社会组织负责人政治本领。
还重点指出了坚守政治底线的“十严禁”,一是严禁利用社会组织名义公开发表反对或者违背四项基本原则,反对或者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和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名等;二是严禁利用社会组织名义妄议党中央大致方针,散布违背党的理念和路线方针的观点,发表违背党中央决定、有损党的核心言论,发生散布、制造传播政治谣言,以及丑化国家形象或者诋毁,污蔑党和国家领导人 ,英雄模范,或者歪曲党的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人民军队历史的行为;三是严禁利用社会组织名义对应当由党中央决定的重大政策问题做出决定、公开发表主张、或者在境外公开发表反对政府的文章、宣言、演说、声明等,或者故意为上述条件提供方便条件;四是严禁利用社会组织搞小山头、小圈子、小团伙、拉帮结派、结党营私、培植个人势力及非组织活动,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和他人捞取政治资本,或者组织、参加秘密集团以及组织、参加其他分裂党的活动,或者故意为上述条件提供方便条件;五是严禁利用社会组织名义组织、参加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或者重大方针政策的集会、游行、示威、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活动、或者以提供信息、资料、场地等方式支持上述活动;六是严禁利用社会组织名义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或危害党的领导、社会主义制度或者敌视党和政府等组织、或者从事、参与挑拨破坏民族关系制造事端或者参与民族分裂活动、或者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破坏民族团结;七是严禁利用社会组织名义在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甚至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欺上瞒下、阳奉阴违;八是严禁利用社会组织名义假借反映行业和会员诉求,以联名上书、操纵輿论等不正当方式向党和政府示威施压;九是严禁社会组织在涉外活动中出现损害国家主权、利益和安全的行为,不得擅自向外方提供涉及个人隐私、商业秘密、行业秘密和国家秘密以及其他敏感信息的资料,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收境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为会员、选聘境外人士担任负责人和理事(常务理事);十是严禁社会组织之间建立垂直领导或变相垂直领导关系不得超越社会组织自身章程规定的宗旨、业务范围、活动地域以及管理服务能力设立机构、发展会员、开展活动,不得设立地域性分支机构。
最后,周指导鼓励我们党务工作者和党员们都要加强业务学习,坚守党的宗旨,认真做好本职岗位工作,做一个有信仰、有韧性的合格共产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