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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专科(高职)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划定
   发布时间:2015-08-17 11:55 【字号:

经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批准,我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专科(高职)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划定,现公布如下:

一、文史类:160分,理工类:160分。

二、艺术类:

艺术(文):104分,艺术(理):104分。

省统考美术成绩最低控制线为160分;音乐专业成绩最低控制线为50分;舞蹈专业成绩最低控制线为50分;表演专业成绩最低控制线为70分;书法专业成绩最低控制线为50分。

省联考播音与主持专业成绩最低控制线为65分;广播电视编导及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成绩最低控制线为270分。

三、体育类:

体育(文):128分,体育(理):128分。

体育专业成绩最低控制线为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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