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思想
为加强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处理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确保迅速有效地处理各类自然灾害,将灾害事件对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系统实际,制定本预案。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范围为学校因突发自然灾害而引起的重、特大事件;主要包括防汛防台、地震灾害、气象灾害等。一次3人重伤及以上或1~2人死亡为重大事故,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为特大事故。
基本原则
1、迅速报告原则: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出现后,当事人,目击者及领导要在第一时间内向学校领导和上级部门报告。
2、主动抢险、迅速处理原则: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出现后,立即尽最大可能开展求援工作。
3、生命第一原则: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出现后,要把救助人员生命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实施救助,及时疏散处于危险之中的人员。
4、保护财产及设施安全原则: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后,要积极抢救财产,尽一切可能确保重要物品及设施的安全,把事故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组织领导
1、为有效开展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处理工作,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置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成立现场指挥部。具体再责任部门为总务处。
2、学校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履行以下职责:根据突发自然灾害发生情况,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核实灾情,制定救灾方案,负责重大部门的决策并落实到具体人员。
4、抢险行动组负责发生灾害时迅速组织人员开展现场营救,尽力减少或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疏散引导组负责指挥师生转移到安全场所;通讯联络组负责对内对外的信息沟通和上报工作;人员救护组负责为现场伤员实施及时有效的救护,并在第一时间就近送至区级以上医院;物品管理组负责妥善保管从现场抢救出来的物品,对责重和危险物品要派专人看管并逐件登记造册,以免重复损坏、丢失;后勤保障组负责为现场救护工作提供车辆、水、食物等服务工作。
预警预防
1、加强领导、广泛宣传。院长为自然灾害事件处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学院成立学院自然灾害事件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并明确人员具体职责;平时加强师生员工的安全常识教育,懂得水灾逃生和自救的措施和技能,学院要按本院安全工作应急预案的要求组织师生进行演练。
2、建立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预警系统,学院指定专人负责日常信息的收集,关注气象预报,台风暴雨来临时,尽快落实汛情预警预报措施,做到提前预防,及时发现,及时报告,正确应对,以期将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3、坚决执行值班、报告制度。学院要强化值班制度,公布值班电话,白天,夜间值班电话应设专人责任看守,24小时有人值班,领导小组成员的移动电话应保持随时开机,保证通讯畅通。指定专人负责日常信息的收集,做到提前预防,及时发现,及时报告,正确应付,以期将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4、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抢险队伍及物资储备库。学院组建由多方组成的抢修队伍,随时待命,准备处理突发事件。学院按有关规定配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质及器材,储备抢险救灾物资,医务室应配备必要的急救药品。
5、加强安全检查。学院每年对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预防工作进行专项布置,对本单位的建筑物,高大树木,排水设施,供电,供媒,广播线路等进行自查,针对出现的问题落实具体措施,确保预防工作的正常进行。
处置流程
学院一旦发现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应立即启动本校的应急预案,并及时上报教育厅,根据教育厅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的意见,确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现场应急处理执行下列程序:
1、学院发生事故后,保持镇静,沉着应对,立即向厅办公室,教育厅基建站汇报,并组织教职工施救及学生自救,努力将人员伤亡减少到最低程度。
2、根据事故性质向公安、交警、消防、卫生防疫、交通管理部门紧急求援,使灾情较快得以控制,受伤人员及时得到救治。
3、学院发生事故后,院领导及有关干部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听取事故情况汇报,召开领导小组应急处理会议,采取应急措施迅速抽调抢险队伍、物资,协同有关部门抢险救灾,全力组织抢救,维护秩序,疏散师生,对受伤人员展开救援救护,就近送区级以上医院治疗,保护现场,监控险情,关注事态发展。
4、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取证,做好伤患人员的慰问工作,并及时与伤患人员家属取得联系,做好对家庭的安抚解释工作。
善后处理
1、应急状态解除由学院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宣布。
2、学院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处理工作小组负责灾后的善后处置工作,及时调查灾情损失情况,伤亡人员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治和灾后现场处理,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及重建等工作。
3、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事故的善后抚恤及处理工作,并与保险公司等单位取得联系,依法处理,协调赔偿,努力维护学院和社会和稳定。
学院自然灾害事件处理工作日常值班室设在总务处,事故发生后24小时专人值班,学院自然灾害事件处理工作小组成员的手机保持待机状态,随时保持联系,确保信息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