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依法治校、规范办学,发扬领导民主作风,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树立学校良好的公众形象。根据本院实际,特制定院务公开制度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理论指导,以教育法律法规为准则,建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广大教职员工要求,科学、规范的校务公开制度。把学院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难点,教职员工关心的热点,学校廉政建设的关键点,作为院务公开的重点。及时向广大教职员工公开。以利于进一步搞好我院教育行政建设和学院党风廉政建设,使学院管理进一步走向制度化、科学化和民主化。
二、领导小组
1.成员
组长:乔子荣
副组长:许志勇 巴雅尔
组员:杨茂忠 刘义 王景沛 温国柱 何岳勇
2.职责
(1)领导小组成员要认真执行上级有关校务公开文件精神。把院务公开摆在我院加强民主政治制度建设和依法治校的位置上来。
(2)由院办制定院务公开实施意见和院务公开实施细则。
(3)确定院务公开内容、程序、范围。
(4)确定院务公开责任部门。
三、公开内容
1.学院的财务管理:
开学初按有关规定的学院收费项目和标准;学期结束时经费支出情况;全学年学院收入和支出情况;基建和学院5000元以上大型设备采购情况。
2.教师的聘任和人事调配:
学院聘任方案、程序及结果。学院人员需求信息、调入人员原则、工作程序、调配结果。
3.招生、学籍管理:
学院年度招生计划、招生原则、录取分数线。新学期新生录取名单。转学、旁听的条件和名单、收费标准。
4.教职工的奖金和福利:
教职工奖金分配方案、各类补贴方案、福利方案,教职工困难补助名单和金额。
5.教职员工考核、干部考核、师生评先评优:
教职工中各类校级以上先进评选名额、范围、条件和评选结果;学生中各类校级以上先进评选名额、范围、条件和评比结果。
6.职称评审:
职称评审各类指标名额,评审条件、程序和评审结果。各类破格申请条件、名额、评审条件、程序和评审结果。
7.其它方面:
其它凡涉及重大、敏感的问题需要公开的均要及时公开。
四、公开监督、投诉
1.学院建立院务公开专栏,及时向师生公布院务公开内容。
2.发现违反院务公开制度事件,师生有权向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反映。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在十天内应作出处理,并将意见反馈给反映者。
3.反映者本人如对投诉处理意见不服,亦可以学院督导委员会投诉。
4.学院督导委员会设立投诉举报箱,广大师生对院务公开过程中违纪行为,也可通过投诉箱举报。
五、院务公开原则
院务公开要做到稳定性、逐步性、及时性、真实性、层次性。稳定性指院务公开必须以学院稳定和发展为基础,防止盲目性和随意性;逐步性指院务公开在党政统一领导下,逐步加大公开的广度和力度,防止一哄而上;及时性指公开的内容要及时;真实性指院务公开的内容不能弄虚作假,蒙骗群众;层次性指根据院务内容和广大师生关系在不同范围内公开。
六、公开范围
1.有关教职工考核、干部考核、师生评先、评优的公开范围
(1)教职工考核办法、程序,由院委会通过向全院教职员工公开。
(2)教师、行政职员考核各项数据在考核组公开。
(3)校级以上先进教师评先条件,评比方法,评比结果在全体教师会议上公开,并在公开栏公布。
(4)教师评优条件,评比方法,评比结果在全院教师会议上公开。
(5)学生评先、评优条件、评比方法、评比程序由学生处组织班主任向全体学生公开,评比结果在院公开栏公布。
2.有关职称评审的公开范围
(1)职称领导小组成员由学校党支部会议确定组成,在全院教职员工大会公开。
(2)职称评审小组由领导小组推荐候选人名单,在教职工大会公开推选。
(3)职称评审条件、程序、指标和上级有关评审文件和规定向教职员工公开。
(4)申报人员和申报人员学历、教龄、班主任年限、教科研成绩、评先、评优情况,已取职称年限等有关情况在全校教职工大会公开。
(5)申报人员考核结果分别在考核组和校务公开栏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