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招生信息 > 招生章程
2016年内蒙古北方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6-06-15 11:14 【字号: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及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结合学院的具体情况,为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内蒙古北方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层次的招生工作。

二、组织机构:内蒙古北方职业技术学院设立由学院院务委员会、招生办公室、纪检、教学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小组,全面负责领导内蒙古北方职业技术学院的招生工作。

三、学院简介:内蒙古北方职业技术学院座落于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大学城,始建于1984年,是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国家计划统一招生的全日制综合性普通高等学院。具有独立颁发高等专科学历证书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学院具有鲜明护理、医药专业特色,是同类院校中唯一获得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践教学基地院校,政策上享有单独考试招生的优势。先后被教育厅评为“自治区示范性高职院校”、优秀办学单位”、“依法治校示范校”、“就业示范100强”、“百名优秀学生母校”等荣誉称号。

我院办学32年,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知行合一”探索出了一条“产、学、研”相结合,多元化发展的办学之路。

四、国标代码:14049

五、招生代码:E19(内蒙古自治区报考代码)

六、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七、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八、录取原则:

1、根据国家教育部及内蒙古自治区颁布的有关2016年度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规定,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投档比例要求:学校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1.2。

3、体检要求: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4、专业录取办法:

①各专业间不设级差,依据考生投档成绩,按“专业志愿清”方式进行录取。

②投档成绩相同的多个考生进入同一专业时,参考相关科目的成绩进行专业录取。

③考生所报专业不能满足时,如服从调剂,学校将依据高考成绩择优调剂到相应专业。如不服从调剂或因高考成绩低无法满足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5、填报《护理》专业要求男4000px、女3750px以上,并且色盲、色弱考生受限;只招肢体健康考生。填报《针灸推拿》专业要求:色盲、色弱考生受限;只招肢体健康考生。

6、我院认可享受政策性照顾考生的加分或降分。

7、男女比例: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

8、外语语种:语种不限。(受师资等办学条件所限,入学后外语只开设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9、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内蒙古北方职业技术学院。

10、药品经营与管理、药品生产技术专业为校企联办专业,毕业后定向就业。招生条件:高考成绩不低于当地投档线,签订双向保障合同,口语交际能力强,普通话标准。具体学习任务、课程安排等事宜详见学院官网校企合作办学协议内容,本专业学生享受企业单列奖学金。

九、收费标准:内蒙古北方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学费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并通过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公布。

十、通讯方式:

学院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高职园区(大学城)

邮政编码:010070

招生电话:0471—2692106、2692107、2692012

学院网址:www.nmbfxy.com

电子邮件:beifang@vip.qq.com


上一篇:2015年内蒙古北方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下一篇:2017年内蒙古北方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