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前,学院2018年度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圆满结束,按照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学生处公示、学院综合评审公示等“三级评审,两级公示”的评审程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上报教育厅批准,2018年度,学院共有1名同学获得国家奖学金,83名同学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779名同学获得国家助学金。全院863名同学获国家奖助学金169万余元,获奖助学金人数占学院在校生总数的27%。
学院一直把学生资助工作摆在突出位置。10月上旬,学院董事会、党委会、院务委员会专门组织召开了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专题会议,制定下发了内北职〔2018〕49号《关于学院2018年度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就开展好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做了专项部署,并提出了工作要求。在评审过程中,学生处组织有序,各评定工作组认真、细致、深入,评审依据充分,操作程序规范。同时学院设立了专线监督电话,接受学生咨询,解决学生争议,确保将国家奖助学金保质、保量、足额发放给品学兼优、家庭贫困的学生。